发布时间:2014-06-25430
为方便读者暑假期间借阅图书,图书馆从7月12日起开始执行暑假图书借阅办法,具体事项如下:一、从7月12日开始过期的图书顺延到9月8日到期,9月9日起计算逾期款;二、7月12日之前到期的图书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,逾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的将累积计算逾期款。图书馆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图书馆2014年6月25日